古裝劇裡的宮女每天替主子梳洗、端茶、傳膳,稍有差錯就可能挨罰,但真實歷史上的宮女並非完全「做白工」。以留下較多制度資料的清代來看,宮女在宮中當差可以領取月錢,衣食也有一定程度由宮廷供應;碰上年節、主子賞賜時,還可能多拿一筆錢。部分宮女甚至會靠女紅增加收入,到了出宮時,依身分與年資還可能再得到賞銀。若多年累積下來,確實有人離開皇宮時已經存下一筆自己的積蓄。不過,歷代宮女制度差異很大,不能把漢、唐、明、清全部套進同一套「薪資表」。以下主要依據故宮博物院相關研究、《宮女談往錄》、《清稗類鈔》以及《國朝宮史續編》等資料,聚焦史料較完整的清代宮女生活。
清代宮女到底一個月能拿多少錢?答案並不是所有人都一樣。故宮博物院指出,清代宮女的月錢「並無定制」,不同時期、身分與差事可能存在待遇差異,因此很難用一個數字代表所有清代宮女。到了晚清,則留下何榮兒每月領2兩銀子的具體個案。
宮女雖然身分不高,但她們生活在皇宮裡,開銷結構和一般百姓並不一樣。清宮相關資料顯示,宮女的衣服、布料及部分生活物資由宮廷供應。《清稗類鈔》也記載,宮女的衣服由內務府供給,並依季節更換;其他清宮研究則整理出春綢、雲緞、官綢、棉花等不同衣料與用品。這代表宮女領到月錢後,至少不像普通百姓一樣,需要完全自行負擔房租、日常衣著等生活成本。再加上宮女長期居住宮中,活動受到嚴格限制,也無法隨意跑到宮外購物消費。如果沒有額外家庭負擔,領到的銀子自然比較有機會存下來。但「包吃包住」絕不代表宮女生活優渥。清代宮廷規矩嚴格,宮女必須長時間服侍主子,言行舉止受到約束,犯錯還可能受到處罰。《清稗類鈔》等資料所呈現的宮女居住與飲食條件,也未必稱得上舒適。因此,宮女可以節省部分生活成本,背後換來的卻是高度受限制的宮廷生活。
固定月錢並不是宮女唯一的收入。《宮女談往錄》中提到,當時部分旗人家庭願意將女兒送入宮中,其中一個現實原因,就是女孩進宮後「每月能掙幾兩銀子」,到了節日時還可能得到賞錢。也就是說,宮女除了固定月錢之外,逢年過節、主子生日或其他特殊場合,都有機會得到額外賞賜。如果是在皇太后、皇后、妃嬪等身邊貼身當差,又特別受到信任,得到賞錢的機會也可能增加。何榮兒的口述中便留下類似案例。過年期間,她曾收到一位認作「乾阿瑪」的太監贈送2兩銀子,讓她帶回家給父親。這種錢當然不能算正式「薪水」,卻反映出皇宮內還存在大量賞賜、人情往來與節慶紅包。換成現代人的理解,宮女的收入比較接近「固定薪資+節慶獎金+主子賞賜」,最後真正拿到多少,每個人差距可能很大。
除了月錢和賞賜,有些宮女甚至還有類似「副業」的收入。徐珂編纂的《清稗類鈔》記載,部分宮女會利用針線、刺繡等「女紅」製作物品出售,以此增加收入。這項記載相當特殊,因為它顯示即使身處深宮,部分宮女仍可能透過自己的手藝賺錢。但這門生意也不是完全由宮女自己掌控。《清稗類鈔》同時記載,宮女製作女紅需要的材料通常由太監代為購買,完成後又得透過太監拿出去出售,當中可能出現材料被抬高價格、成品被壓低價格的情形,太監則從中獲利。
進了皇宮,是不是就一輩子不能離開?至少到了清代,並不是如此。清代逐漸建立宮女定期出宮制度。故宮博物院相關研究指出,康熙十六年(1677年)曾規定30歲以上宮女可以遣出;到了雍正元年(1723年),又將宮女出宮年齡改為25歲。《國朝宮史續編》也留下「各宮女子至二十五歲俱令出宮」的相關規定。也就是說,正常情況下,宮女並不一定終身困在皇宮裡。到了規定年齡,可以被放出宮,重新回到民間生活。出宮竟然還有一筆錢!最高可領30兩賞銀宮女離開皇宮時,除了把過去存下來的銀子帶走,有些人還可能再得到一筆「出宮賞銀」。《國朝宮史續編》記載,在皇太后、皇后、皇貴妃、貴妃、妃、嬪等處當差的宮女,出宮時可以由各宮主位自行決定賞賜;至於在貴人以下處所服役的宮女,則曾有依年資給賞的規定。其中:入宮15年以上者,賞銀30兩。入宮10年以上、未滿15年者,賞銀20兩。入宮未滿10年者,賞銀10兩。如果用今天的概念理解,這筆錢有點類似離職時拿到的一次性賞金,但它並不是現代勞動制度下的「退休金」或「資遣費」,用「出宮賞銀」來形容會比較準確。
真的有宮女出宮後存下一筆錢嗎?答案是有相關案例留下紀錄。何榮兒的經歷就透露,宮女確實可能在宮中累積自己的財產。後來整理她生平的《宮女談往錄》相關資料中,便提到她曾有一筆過去當宮女時累積下來的積蓄。這也不難理解。如果以何榮兒每月2兩的個人案例來看,一年單純月錢就約有24兩;再加上年節賞錢、主子賞賜,以及可能的其他收入,若多年沒有大量花用,的確具有慢慢存錢的條件。而且部分衣食由宮廷提供,出宮時又可能得到額外賞銀,更增加累積積蓄的可能。不過,這並不代表每個宮女出宮都能變成「小富婆」。有些宮女需要把錢交給家人,有些得支付私人用品與人情支出;宮內不同職位得到的賞賜也差很多。能不能存下錢,和服役年限、主子的待遇、家庭狀況甚至人際關係都有關係。因此,比較符合史料的理解應該是:清代宮女雖然不是什麼高薪職業,但她們確實存在月錢、賞錢、女紅收入與出宮賞銀等不同收入來源。若服役多年、生活支出不高,又沒有太多家庭負擔,離開皇宮時確實可能累積一筆自己的積蓄。只是這筆錢的背後,是從小便進入深宮,長年受到嚴格規矩約束所換來的。
FACT BOX · 重點整理
- 來源:PR Times
- 分類:調查
- 原文日期:康熙十六年(1677年) / 雍正元年(1723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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