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月初,台南市教育局與台南地方法院合作,帶著南寧高中師生走進法院,辦理「逗陣繞法院」情境式教學。比起在教室裡聽老師講一堆法條,我認為這會是一個很好的體驗活動,因為對學生來說,這樣的經驗,往往比課本上的幾個名詞更容易留下印象。 當法治教育走進真實的法院 我們目前的教育體制,太習慣追求唯一、絕對的標準答案,這種文化反映在學生的學習上,當學生長期習慣尋找唯一的標準答案,也可能逐漸把追求答對放在理解之前。久而久之,我們真正需要擔心的,或許不只是孩子會不會答題,而是回過頭來看,他們還願不願意提問,還有多少求知的心? 過去學校的法治宣導比較容易淪為宣導「哪些事情不能做」,但學生未必有機會進一步理解:「為什麼法律要這樣規定?」這次走進法院,學校提供了一個讓學生自己觀察提問的機會,讓學生在學法律的同時,也培養同理心、道德關懷。 我們的教育是不是太愛宣導,卻太少讓孩子真正經驗? 在這次法院參訪中,活動同時融入了反賄選宣導。過去許多校園在辦理廉潔選舉宣導時,很常流於口號式的道德勸說,喊喊口號、拍拍照片佐證,好像老師例行性的講完就沒了,台下的孩子往往左耳進、右耳出,因為這些規範與他們的真實生活缺乏連結,也不意外學生興趣缺缺。 其實我們教育現場根本不缺各樣宣導,回頭看看學校每一年的反霸凌宣導、空氣品質宣導、交通安全宣導、食農教育宣導、衛生宣導、地震宣導、潔牙宣導、愛滋病宣導等各樣議題宣導已經佔據很多教學時間,但是宣導完了,然後呢?但這次很難得的跨界合作中,學生親身走進象徵公平正義的法庭,在這裡理解制度的重要,理解賄選為什麼會傷害民主制度,讓學生透過實地參訪與親身體驗,這比老師說破嘴來的有用。 一堂在法院裡上的法治課 孔子曾說過「道之以政,齊之以刑,民免而無恥;道之以德,齊之以禮,有恥且格。」當法院願意打開法庭,讓學生走進平常不容易接觸的司法現場,原本課本上看起來有些抽象的法律,也生動了起來。這些親身接觸的經驗,會讓學生對法律多一層認識,也讓法治教育真正走進生活。更重要的是,它讓我們重新思考:台灣的法治教育,是不是也該從單純的宣導,逐步走向更多的體驗? 或許我們真正需要的,不是再增加一場宣導,而是少一點口號,多給孩子一次走進真實社會、理解公共制度的機會。因為一個懂得法治的公民,知道為什麼法律值得被尊重,也願意在制度之中,學會尊重別人、守住自己的權利,這或許才是「逗陣繞法院」最值得留下的意義,成為一場溫潤的教育典範。 *作者為國小教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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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來源:PR Times
  • 分類:活動
  • 原文日期:八月初
  • 產品、服務:情境式法治教育課程 / 校園體驗學習方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