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總統陳水扁之女、醫師陳幸妤以一顆Google評論星開撕前夫趙建銘事件持續發酵。繼12日證實離婚,並控訴趙建銘婚姻不忠、醫德有問題引發軒然大波後,陳幸妤於13日深夜再度修改評論,以「血淚」經驗透露,曾贈與前夫價值六千萬的房產,但貸款仍留在自己名下,呼籲大眾勿犯相同錯誤。對此,「瑩真律師」於14日凌晨在臉書發文表示,開撕前夫的陳幸妤已成為全台萬千女性的偶像,但她也以自身經驗提醒,「夫妻贈與」在離婚後無法列入剩餘財產分配;律師進一步指出,若當初有辦理「附負擔贈與」或「附條件贈與」,便能有效解套。

陳幸妤在Google評論中說了什麼?

12日於評論中揭露前夫醜聞,引發全台關注後,陳幸妤於13日在同篇評論中「補充說明」。她透露,診所與店面雖已贈與趙建銘,但貸款仍登記在自己名下。「我沒有A錢,我可是沒有六千萬能贈與。」她並在文末提醒網友:「夫妻贈與後的房地產,離婚後是不能列入財產分配的,請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,會錯到想殺死自己。」

瑩真律師指出,帥氣率性的陳幸妤以自身後悔的經驗,提醒大眾注意「夫妻贈與」議題。根據《民法》第1030-1條規定,繼承或無償取得的財產不列入分配範圍。因此,雖然夫妻間贈與可節省稅負,且不像贈與子女或父母般受贈與免稅額限制,但很可能「送出去就拿不回來了」。

夫妻該為節稅贈與配偶嗎?趙建銘名下房產為何由陳幸妤繳房貸?

那麼,夫妻是否該為了節稅,把房子贈與到配偶名下?律師表示,這取決於對配偶的信任程度。至於為何房子已過戶至趙建銘名下,房貸卻仍由陳幸妤繳納?律師說明,銀行核貸時除評估不動產價值外,還會審查個人信用、收入與還款能力,條件不同,因此不會因所有權人變更而自動轉移房貸責任。

她感嘆,六千萬的房產在前夫名下,診所內還有糾纏不清的人際關係,卻仍需幫忙繳房貸,陳幸妤雲淡風輕的態度令她佩服。但她也強調,事實上不需要如此命苦,只要多做一個步驟,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預防。

陳幸妤贈與趙建銘房產。(新新聞資料照)

「附負擔贈與」、「附條件贈與」是什麼?

律師指出,一開始就應辦理「附負擔贈與」或「附條件贈與」,意即在贈與時簽訂契約,約定對方須負擔義務,例如照顧生活起居、扶養家庭等,或約定若發生外遇、離婚等情形,贈與即失效,應無條件返還。律師表示,雖然多此一步驟,但能有效預防未來「想抓自己去撞牆」的悲劇發生。文末,「瑩真律師」總結,相信內心無比強大的陳幸妤,一定可以順利走完這一關;她也提醒,大家在為陳幸妤祝福的同時,也應警惕自己不要犯同樣的錯誤,無論是擇偶還是房產處分,都應三思而行。

FACT BOX · 重點整理

  • 來源:PR Times
  • 分類:新聞
  • 原文日期12日 / 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