駕駛們開車時最怕收到突如其來的罰單,日前有網友發文表示,家人曾目擊鄉親在沒有岔路的彎道轉彎,隨即便被警察尾隨並開出一張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的罰單,貼文曝光後,引發網友熱烈討論。到底哪些情況免打方向燈?收到罰單有爭議該如何申訴?以下整理了交通部最新規定帶您一次看!
沒有岔路的彎道要打方向燈嗎?兩派網友吵翻
一名網友在Mobile01發文表示,日前家人目睹有鄉親在沒有岔路的彎道轉彎,隨即便被員警尾隨,並開了轉彎沒打方向燈的罰單,好奇詢問,「向大家請益此罰單是否正確?有無申訴法源?畢竟警察和檢舉人都是依法律行事,如果此罰單罰則沒錯,那麼以後跑山路就要方向燈打到手軟了!好可怕!」
貼文曝光後,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,「查了一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哇靠!這警察還真的可以這麼開單,我今天才知道是這樣,這樣檢舉魔人只要在山路上隨便尾隨一台車就可以檢舉不完」、「照道理說只有一條路是不需要打方向燈,除非你是要超車,若是法律有規定要打燈,那也只好遵守了」、「規則所說的『轉向』沒說是只有一條道路,還是分岔路,不是很明確」、「記得考照時也只有進出S型要打燈,S型內也沒要求要變換燈號。不知道有沒有記錯」、「其實打方向燈的目的就是要『提前告知後方車輛你的動向』,養成習慣就好,我個人是都會打的,不管是後方有車or沒車」、「這張罰單很有爭議,建議申訴」、「開山路不就一路方向燈左右左右一直重頭打到尾?如果真的被開我會去申訴,因為沒有叉路就只有一條路是能轉去哪裡?告知後車你要左轉?但併除了左轉外你能右轉嗎?超瞎」、「沒有岔路應該可以不用打方向燈。不過我遇到這種路會打方向燈提醒後面前面有彎道」、「會打喔,一方面暗示自己車的移動方向,另外一方面怕後面的車無法看到前面的路,算是引導吧」。
騎士順路彎道遭開罰1200元!法院判決結果出爐
過去曾有類似申訴案例,桃園一名李姓男子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一處右轉引道時,因順著路型彎行未顯示方向燈,遭後方車輛錄影檢舉,隨後被交通裁決處開罰1,200元。他認為自己僅是「順著車道行進」而非轉入其他道路,便不服並提起行政訴訟。
法官在法院審理後決定撤銷這張爭議罰單,理由是車輛軌跡屬自然「彎行」,李男自始至終皆行駛於同一條右轉彎道內,純粹是順應道路地形前進,車輛軌跡未偏離原路線,在交通法規上並不構成「轉向」行為。法官特別提出比喻,若採信裁罰機關「只要順著彎道就必須打方向燈」的說法,那麼駕駛人行經彎曲的北宜公路時,難道全程都必須順著路型不停閃爍方向燈嗎?
強制打方向燈的5大時機
駕駛人在道路上行駛時,只要涉及「動向變更」,務必牢記並強制使用方向燈:
1. 路口轉彎 2. 車輛迴轉 3. 變換車道 4. 車輛起步 5. 靠邊停車前
方向燈正確使用規範
.提前預告:汽機車應於路口轉彎或變換車道前30公尺即開啟方向燈預告後車。
.全程閃爍:方向燈必須持續閃爍直到「動作完全結束」方可關閉;若於路口停等紅燈準備轉彎,中途絕不可切斷燈號。
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罰款金額
.一般道路:處新臺幣1,200元以上3,600元以下罰鍰。
.高快速公路:重罰新臺幣3,000元以上6,000元以下罰鍰。
上述違規情況皆會被加記交通違規點數1點。
收到「未打方向燈」爭議罰單怎麼辦?2步驟申訴救濟管道
如果你不幸遇到類似爭議情況,可依循以下法定救濟程序提出裁決申訴:
步驟一:線上確認違規採證細節 收到違規罰單或通知後,先至「監理服務網」查詢採證照片。若屬民眾檢舉案件,可向主管機關申請檢視連續錄影畫面,確認當時車輛軌跡是否確實跨越標線或有變換車道之事實。
步驟二:備妥事證提出行政陳述 確認符合下列條件時,可準備行車記錄器畫面或現場照片向裁決機關提出申訴(首次陳述免收費用):
.線型自然彎曲:車輛僅為順應地形線型行駛,無交錯匯流或變換車道行為。
.緊急避難:為閃避突發道路危險(符合《行政罰法》相關規範)。
.採證瑕疵:影像畫面過於模糊,無法明確辨識車牌或違規事實。
完整討論:《單一道路無岔路之彎道,要打方向燈嗎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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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來源:PR Tim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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