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劃步入婚姻殿堂的廣大上班族迎來重磅政策利多。勞動部正式預告修正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二條條文,將現行法定的8天婚假一口氣調升至14天,所有請假日數全數維持工資照給,全面比照現行軍公教人員的婚假水準。這項新規定在完成法制作業程序後,預計於10月1日正式公告施行。除了未來登記的新人受惠,勞動部也放寬認定標準,只要在10月1日前完成結婚登記且符合特定條件的勞工,同樣具備申請補足14天婚假的權益。 婚假為何從8天拉長到14天?薪資怎麼給? 針對此次大幅度調整婚假日數的考量,勞動部指出,主要目的是希望讓勞工在面對人生大事時,安排各項婚假時程更有餘裕與彈性,讓新人能有更充裕的時間籌劃婚宴禮俗、安排蜜月旅行以及妥善處理各項成家事宜,進一步達成勞動市場與公教體系的福利衡平。 在勞工最在意的請假給薪與企業負擔層面,新制明確規範14天婚假全數屬於有薪假,休假期間薪資全額照發。在薪資責任劃分上,原本的8天婚假工資依然由事業單位全額負擔;至於新增的第9天至第14天共計6天的工資支出,則採取由雇主先依規定正常發放薪資給勞工,隨後再向勞動部全額申請工資補助的配套模式。官方透過財政補貼措施,兼顧勞工福利並分攤雇主因此增加的人事支出,具體的申請作業規範將伴隨請假規則修正同步發布。 已登記結婚還能補休嗎?符合哪些門檻才能升級14天? 許多在10月1日新制實施前就已經完成結婚登記手續的民眾,相當關心自身能否適用全新規定。勞動部明確回應,舊案是否能晉級至14天婚假,評估的核心關鍵在於勞工原本享有的8天婚假是否尚未全部用完,同時是否仍處於法定可請假的有效時限之內。 只要在10月1日當天,勞工符合原本8天婚假未全數休畢,而且並未超過請假法定期限這兩項必備要件,依法就認定該名勞工依然保有合法的婚假請求權利。在此情況下,其婚假總額度將全面銜接適用14天新制,過去已經休過的天數直接併入14天的總額中折算。舉例來說,某位勞工在新法實施前已經請休5天婚假,只要在10月1日當天該名勞工依然處在法定休假期限內,其婚假總額度自動擴大為14天,扣除掉已請的5天之後,後續依然保有9天的婚假額度可供運用。 相反地,如果勞工在10月1日前就已經把原有的8天婚假全額請完,即便法定請假期間尚未屆滿,依然無法回溯要求追加6天假;同樣地,如果勞工手頭上的8天婚假尚未休完甚至完全未休,但時間上已經超過法定的請假最後期限,請求權利已經失效,這類情況也無法回溯適用14天新法規。 請假期限到底有多久?休假計算方式有哪些眉角? 現行法令對婚假的請休時效設有清楚規定,勞工必須在結婚登記日前10日起算,並於登記日後3個月內全數請休完畢;若勞工向事業單位提出申請,且取得雇主同意延期,則請休期限最長可展延至登記日後1年內請畢。近期完成結婚登記手續的在職勞工,應儘速盤點自己的登記時間點與剩餘假數,確認自身是否符合新法的補休資格。 在請假單位的計算標準方面,新制14天婚假並不等於必須連續請休14個連續日曆天。依照行政院勞動部的作業規範,婚假申請原則上以「日」為計算單位,勞資雙方也可以依照實際營運型態自行約定以「小時」做為核銷基準。以多數每週工作5天的常規工時單位而言,14天的婚假額度可依每天8小時換算,總計核給112個小時的休假時數。 這項計算標準也代表著,當勞工安排婚假排程時,若剛好碰上勞基法所保障的例假、休息日或是各類國定假日,這些原先本來就不需要出勤的日子,完全不會被扣除或抵充婚假額度,婚假的扣抵純粹僅針對勞工原本預定要出勤的工作日進行核計。 勞動部嚴正重申,婚假屬於法規明定保障之法定基本勞動權益,勞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法提出請假申請後,事業單位依法必須照准給假。雇主如果擅自縮減天數或拒絕給予婚假,主管機關將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四十三條規定,對違法事業單位祭出新台幣2萬元以上、100萬元以下罰鍰處分。勞工若在職場遭遇雇主刁難或未依法給假,可向所在地縣市政府勞工局或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提出檢舉爭取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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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來源:PR Times
- 分類:其他
- 原文日期:10月1日 / 結婚登記日前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