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事實發生日:115年7月21日
2. 事實發生主體:代子公司申報: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
3. 發生緣由(事件說明):台新證券與元富證券於115年4月6日完成合併,惟合併後發生電子交易系統異常情形。經證券交易所查核,發現公司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,違反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及第5款、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,以及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之規定,金管會爰依法裁處。
4. 處理過程:台新證券已立即啟動應變機制,並完成相關系統檢修與流程優化,後續將依主管機關指示持續進行內部控管機制之全面檢討與改善。
5. 處分情形:金管會對本公司核處警告處分,並裁罰新台幣360萬元整。
6. 是否遭裁處罰鍰:是
7. 裁罰金額(元):新台幣3,600,000元
8. 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:除罰鍰360萬元外,因受警告處分,依監理規定,未來三個月內將受多項業務限制,包括:不得申請新增業務種類或營業項目、不得申請增設分支機構、不得申請轉投資相關事業、不得申請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、不得擔任ETF流動量提供者、不得發行指數投資證券(ETN)等,對短期財務規劃與業務發展將產生一定影響。
9. 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(元):無
10. 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:台新證券已全面檢視內部作業流程,強化資訊系統穩定性與內部稽核機制,並建立合併後系統整合標準作業程序(SOP),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。未來將持續配合主管機關要求,落實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。
11. 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:否
12. 其他應述明事項:無
FACT BOX · 重點整理
- 來源:PR Times
- 分類:新聞
- 相關組織:元富證券 / 台灣證券交易所 /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
- 原文日期:115年4月6日 / 115年7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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